關於我們




Paywiser配維斯有限公司(以下稱本公司)所建置的商店平台,為盡可能保護您的權益及確認 契約關係,所有申請服務(以下稱「本服務」)之使用者,都應該詳細閱讀下列服務條款:

壹、客戶服務及權利義務 一、 主要提供您以下服務:
(1)商品銷售及配送服務。包含:
24 小時客服人員 mail 信箱。
免費退貨服務。
通路商品七天猶豫期
(2)我們的商品頁面會提供單一商品可選購數量上限 供客戶參考,原則上我們僅在該數量上限內進行出貨。
(3)商品運費計價方式將明載於網頁中,如未有記載 將由本公司或商家負擔。
(4)各類型行銷資訊提供。
(5)客戶相關權益通知,包含但不限商品試用、抽獎 活動、服務滿意度調查或其他未來新增之會員服 務。
(6)本公司得依實際情形,增加、修改或是終止上述 相關服務。
二、 當您使用本平台特定服務時,可能會依據該特定服務之性質,而須遵守 本公司所另行公告之服務條款或相關規定,此另行公告之服務條款或相關規定亦併入屬於本服務條款之一部分。
三、 若您未滿二十歲,應於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,方得 註冊使用或繼續使用。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平台所提供之任一服務時,即表示您的法定代

貳、客戶帳號、密碼與安全
一、 如客戶透過本公司及所屬子公司各通路註冊為Paywiser商店會員,會員帳號為身分證字號或電子郵件,必須詳實填寫,前述註冊帳號及密碼,不能重複登錄。客戶註冊時必須填寫確實之個人資料,若發現有不實、本公司得暫停或終止您的客戶資格,若有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律,亦將依法追究。
一、 客戶應該妥善保管密碼,不可以將密碼洩露或提供給他人知道或使用;以同一個客戶帳號和密碼使用本服務所進行的所有行為,都將被認為是該客戶本人的行 為,應由該客戶依法負責。
二、 客戶如果發現或懷疑有第三人使用其客戶帳號或密碼,應該立即通知本公司,本公司於知悉後將立即暫 停該帳號所生交易之處理及後續利用。但客戶於通知前依法應負之法律上責任並不因此通知而免除。

參、客戶交易
一、 ㄧ、商品交易頁面呈現之商品名稱、價格、內容、規格、型號及其他相關資訊,皆為您與本公司締結契約之一部分。
二、 您同意依據本公司所提供之確認商品數量及價格機制 進行下單。本公司對於下單內容,得於下單後二個工作日內附正當理由拒絕,但客戶已付款者,視為契約成立。
三、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第 1、2、3 項規定:「I.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,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 服務後七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 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II.但通 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,不在此限。III.前項但書 合理例外情事,由行政院定之。」因此契約成立並於 您收受商品後,除非政府另有公告優先適用其他法令,原則上您享有前述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第 1 項解 除契約之權利,如有退貨需求,請參閱本公司網站之 「退貨/退款程序說明」。

肆、客戶隱私權保障
一、 隱私權聲明政策
關於您註冊或使用本服務時所提供之個人資料,本公司將依「隱私權政策」為利用與保護。
二、 資料記錄有效性 客戶使用本服務時,其使用過程中所有的資料記錄, 以本服務資料庫所記錄之資料為準,如有任何糾紛, 以本服務資料庫所記錄之電子資料為認定標準,但客 戶如能提出其他資料並證明為真實者則不在此限。

伍、智慧財產權
本公司或所屬子公司之網站及相關通路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、網站上所有內容,包括但不限於著作、圖片、檔案、資訊、資料、網站架構、網站畫面的安排、網頁設計,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,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、專利權、著作權、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。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、修改、重製、公開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發表、進行還原工程、解編或反向組譯。若您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、程式或網站內容,必須依法取得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。尊重智慧財產權是您應盡的義務,如有違反,您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(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)。

陸、暫停服務
本公司以目前一般認為合理之方式及技術,維護本服務之正常運作。但於下述情況,本公司將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份:
一、 對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、更換、升級、保養或維修並已向客戶預先通知者;
二、 使用者有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本使用條款情形;
三、 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所導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;
四、 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;
五、 非本公司所得控制之事由而致本服務資訊顯示不正確、或遭偽造、竄改、刪除或擷取、或致系統中斷或不能正常運作時。

柒、本條款之效力、解釋、問題諮詢、準據法
一、 本契約條款中,任何條款之全部或一部分無效時,不影響其他約定之效力。
二、 本契約條款如有疑義,將為有利於客戶之解釋。
三、 客戶如對服務有相關問題,可透過客服信箱進行諮詢。
四、 客戶與本公司之權利義務關係,應依網路規範及中華民國法令解釋及章、慣例為依據處理。本公司的任 何聲明、條款如有未盡完善之處,將以最大誠意、依誠實信用、平等互惠原則,共商解決之道。